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8日讯 上市公司分红是投资者一直以来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事关投资回报。通过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正成为市场参与各方共识。大参林(603233.SH)自2017年上市以来坚持稳定分红策略,积极回馈股东。
大参林于2017年7月31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上市以来连续6年年年进行现金分红。2017年-2022年,大参林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别为2.40亿元、2.40亿元、3.28亿元、5.27亿元、3.95亿元、5.69亿元,占各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50.53%、45.14%、46.70%、49.61%、49.98%、54.98%。
2017年-2022年,大参林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达23亿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达50%。
大参林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完善和健全大参林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大参林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大参林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显示,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为: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大参林一直专注于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服务,坚持以直营连锁门店为核心的经营策略,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在药品零售连锁领域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市场优势,以药品零售作为核心业务,形成药品“零售、批发、生产制造”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