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首次划设“工业集聚区”

内容摘要夯实“制造业立市”空间“基本盘”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支撑广州“制造业立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对规划资源要素精准保障的需求,着力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

夯实“制造业立市”空间“基本盘”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支撑广州“制造业立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对规划资源要素精准保障的需求,着力营造产业友好型、企业友好型、企业家友好型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其中透露,广州将首次划设“工业集聚区”,前瞻谋划18个“科创集聚区”。

■新快报记者 陈慕媛 通讯员 穗规资宣

每个集聚区设定3-5个主导产业

《指导意见》系统构建广州“工业集聚区—工业产业区块—工业用地”的三级产业空间布局体系,按照“总量要增、质量要高、存量要挖、浓度要纯”原则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同时明确用地指标、新增工业用地、新建重大产业项目等优先在集聚区和产业区块投放布局,保障企业所需的产业空间。

工业集聚区方面,广州首次提出划设“工业集聚区”,单个集聚区用地规模约15-20平方公里,以工业集聚区引领工业用地空间集聚和产业集群。要求集聚区内工业产业区块的规模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工业产业区块总规模的70%,引导工业集中“优布局”;提出聚焦全市15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6个未来产业,每个集聚区设定3-5个主导产业,编制关键赛道产业布局规划,落地一批关键产业项目。划定18个科创集聚区,重点用于科创龙头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选址落户。

工业产业区块方面,广州于2020年首次划定工业产业区块,对保障制造业空间起到重要作用。《指导意见》系统审视工业产业区块实施情况,提出将单个工业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面积占比,由现行55%提升至65%,提升区块“纯度”。要求各区纳入工业产业区块的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占辖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不少于80%,进一步夯实“制造业立市”空间“基本盘”。

《指导意见》还要求加强产业用地储备和战略留白,要求各区须确保产业用地储备可满足未来2年优质项目落地需求,全市统一划定产业用地战略留白区,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全力强化产业用地储供一体化,提出联动编制年度土地储备和土地利用计划,保障工业用地在计划中的占比。创新鼓励在“环两山”项目范围外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域建设工业园区,创新探索土地指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以“反向飞地”支持“环两山”建设,做到生态保护和工业集聚双赢。

工业用地容积率提升至2.0-4.0

新快报记者留意到,《指导意见》提出政府以单个或多个工业产业区块为单元,主动统筹将工业用地容积率提升至2.0-4.0,企业可直接按提升后的容积率实施改扩建,为企业增资扩产“开绿灯”。另外,支持产研服融合,鼓励工业、商业、研发、办公等功能混合立体开发建设“工业综合体”,同时工业用途占比应达到50%,保障实体制造空间。

不同规模、类型的项目对地块规模、形状等需求各异,而规划地块往往难以精准适配,调整规划增加企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指导意见》针对这一问题,创新提出统筹建立工业用地路网“刚性骨架+弹性脉络”分级管控体系,允许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增减、调整弹性管控道路,便捷招商引资。

提供“菜单式”多元拿地方式

《指导意见》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提供“菜单式”多元拿地方式,允许企业结合自身产业类型、产业周期、资金情况等,自主选择50年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多种方式获得工业用地,更好地满足企业差异化需求。同时充分保障企业权益,允许企业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办理不动产权证,满足企业确权、融资等实际需求。提出拟供应宗地本身不仅需要是“净地”,且综合考虑实际开发需求,明确地块周边也要具备必要的通平条件,真正确保企业“拿地即开工”。

土地价格一直是企业的核心关切,《指导意见》在如何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上也有所响应。提出工业用地取得成本可按园区或片区储备土地取得成本进行统筹核算,通过成本分摊降低工业用地地价。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项目,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允许以银行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降低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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