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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6-04-22 04:55:14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采购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新吴区公告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6:55
评审专家名单陈耀茹,许伟,许伟,孙建,高庆菊,方雷英,许伟
总中标金额¥0.003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红菲
项目联系电话0510-82830057
采购单位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新吴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06198232
代理机构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春潮花园二区355-1号2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吕红菲

一、项目编号:JSZC-320214-PXGJ-G2025-0050

二、项目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优惠率
1无锡鼎丰膳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1320214MA1R6RFT2N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春阳东路91号93.4(均分制)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新吴交警大队六中队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中标优惠率:3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庆菊、许伟(采购人代表)、陈耀茹、孙建、方雷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下列费率打七折计取: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1.1%。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1199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8

联系人:徐锡佳

联系电话:0510-88153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18号8号楼6楼8603

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联系电话:0510-82830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昱昂、吕红菲

电话:0510-8283005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JSZC-320214-PXGJ-G2025-0050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锡鼎丰膳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pdf